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7〕2号)有关要求,我厅委托安徽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安徽省地质调查与环境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安庆长投矿业有限公司等5个企业申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5个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 洪昆仑
联系电话:0551—62553127
邮箱:164155852@qq.com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3月19日
5个拟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序列 |
项目名称 |
评审时间 |
专家评审结论意见 |
1 |
安庆长投矿业有限公司枞阳县牛头山铜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2020年12月29日 |
《方案》编制依据较充分、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区划分正确、地质环境问题与土地损毁现状与预测评价适宜,提出的保护与复垦措施符合矿山实际,体现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基金提取额与保护与复垦需求匹配,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同意通过审查。 |
2 |
青阳县华青矿业发展有限公司青阳县峙门口硫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2020年10月16日 |
《方案》编制依据较为充分,内容较为丰富,论述清楚,结论明确。基本符合部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编制指南》的要求,同意通过评审。 |
3 |
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枞阳县钱铺乡虎栈铜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2020年12月29日 |
《方案》编制依据较为充分、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区划定基本正确、地质环境问题与土地损毁现状评价适宜,提出的保护与复垦措施符合矿山实际,体现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基金提取额与保护与复垦需求匹配,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同意通过审查。 |
4 |
安徽省池州市金森矿业有限公司池州市贵池区安子山硫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2021年1月20日 |
《方案》编制依据较充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区划定正确、地质环境问题与土地损毁现状及预测评价适宜,提出的保护与复垦措施符合矿山实际。体现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基金提取额合理,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同意通过审查。 |
5 |
庐江县超毅矿业有限公司海形铜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2020年12月8日 2021年1月18日 |
该《方案》经修改后,通过再审和修改,编写基本规范、依据较充分,内容较清楚,技术方案可行,基本符合国家与地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政策要求,同意通过评审。 |
附件:
1.安庆长投矿业有限公司枞阳县牛头山铜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2.青阳县华青矿业发展有限公司青阳县峙门口硫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3.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枞阳县钱铺乡虎栈铜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4.安徽省池州市金森矿业有限公司池州市贵池区安子山硫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5.庐江县超毅矿业有限公司庐江县海形铜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