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皖财购〔2021〕7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前期开展的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认真开展专项自查和清理,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确保清理到位。
清理结果请于2021年3月5日前报厅财务与资金运用处。
附件:0205_0027_1.PDF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