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7〕2号)有关要求,我厅委托安徽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安徽省地质调查与环境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安徽金寨金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个企业申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2个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 洪昆仑
联系电话:0551—62553127
邮箱:164155852@qq.com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月 15日
2个拟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序列 |
项目名称 |
评审时间 |
专家评审结论意见 |
1 |
安徽金寨金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寨县汞洞冲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2020年10月16日 |
《方案》编制依据较为充分、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区划定基本正确、地质环境问题与土地损毁现状与预测评价适宜,提出的保护与复垦措施符合矿山实际,体现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基金提取额与保护与复垦需求匹配,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同意通过审查。 |
2 |
安徽铜冠池州资源有限公司池州市黄山玲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2020年12月11日 |
《方案》编制内容齐全,依据较充分,治理与复垦责任区划定正确,提出的保护与复垦措施符合矿山实际,体现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基金提取与使用符合相关要求。《方案》基本符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编制要求,同意通过审查,并作为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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