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直属单位,各相关单位:
现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0〕240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规定要求积极申报,申报材料(含电子版)请于2021年2月10日前报厅科技外事处,逾期不受理。电子版材料发到3168089325@qq.com。
2021年1月14日
(联系人:赵云 联系电话:0551-62553195)
附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的函.pdf